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公报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针对破坏党规党纪的不良行为和现象,公报斩钉截铁地说“不”,向全体党员和人民昭示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气概。究竟六中全会公报对什么说“不”?请看: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
——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