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孙久文 唐泽地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贫困问题始终是困扰我们的世界性难题。在消除贫困的长期实践中,中国的贫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受益于中国过去三十余年整体经济的发展与飞跃,为缓解整体贫困状况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经济基础。相比过去,中国的整体贫困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与提高,中国扶贫工作也因此受到国际社会的瞩目与赞扬。进入“十三五”规划新时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转型,改革全面深化,经济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未来中国的进一步减贫工作将受到更大压力和挑战,如何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贫困人口,进一步消除绝对贫困,扫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障碍,是未来中国亟需面对的严峻课题。
在此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目标。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到了攻克堡垒的最后阶段”,为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发出了动员令。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各地区在贫困问题上各有特点,现行模式下,仅仅依靠救济式扶贫不能彻底改变贫困人口的处境,要处理好经济开发扶贫与社会救助政策扶贫的关系,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兜底性”制度安排,而扶贫开发则要侧重帮助有“造血”功能的贫困人口提高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一刀切”的扶贫政策并不能满足所有地区的政策需求,需要多角度,多领域探讨扶贫模式,因地制宜扶贫,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发挥各地扶贫的“十八般武艺”。在“精准扶贫”实践中,下面的扶贫模式是行之有效的。
“互联网+扶贫”。 互联网的应用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精准扶贫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应用一方面为精准识别提供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有效工具。扶贫工作的动态监管是一个难题,现在可以依据互联网和大数据实施有效的监管,通过建立扶贫信息大数据库,实现扶贫信息的全程信息化管理。这个扶贫信息大数据库不仅仅是对贫困人口的录入和建档,还可以进一步对数据背后的有用信息进行提取和分析,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也为进一步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扶贫研究奠定了基础。
“电商扶贫”。电商扶贫是“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依托互联网开展电商扶贫,汇聚扶贫资金,动员公益组织参与扶贫,为贫困地区农户打开的一条致富之门。随着农村电商的不断发展壮大,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发展电商可以让农民通过在网上销售产品来提高收入,带动诸如农业、手工业、物流、网店服务等相关行业以及餐饮、住宿、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特别是为偏远闭塞的贫困村打开进入市场的大门,电商具有显著的效果。从近年的发展来看,电商扶贫不仅能够扶贫,更有利于精准扶贫战略的真正落实。
“绿色生态扶贫”。我国的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脆弱,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紧张或是人口数量超过了自然环境所能承载的范围,存在人地关系紧张问题。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用生态扶贫带动精准扶贫,从开发式扶贫转向保障式扶贫。这些贫困地区在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的同时,通过生态补偿、生态保育制度增加农户转移性收入,通过区域特色的生态修复、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实现减贫脱贫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局面。还有些地方雇用农民做森林养护员,由地方财政按月给农民发工资,使农民成为森林的守护者。
“特色产业扶贫”。贫困地区人口外流、进城务工现象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经济落后,产业缺乏,而小规模的农产品收入微薄,以至于一些贫困地区空心化,陷入贫困的缪尔达尔循环累积因果链。因而,鼓励贫困地区引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好贫困地区的自然禀赋,发展果蔬、中药材种植加工、畜禽养殖等产业,通过加大实施种养补贴力度,减轻贫困户的经济负担。
“资产收益扶贫”。拓展农村贫困人群的增收渠道,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资产收益扶贫是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这些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总之,贫困不仅是物质贫困,思想贫困也是贫困的重要因素。“扶贫先要扶志”、“治贫先治愚”, 由单纯的“输血”到既“输血”又“造血”,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重要内涵。真正意义上的脱贫,是让贫困主体能够真正进入市场,具有持续不断从市场获取财富的能力,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能够平等分享市场积累的成果,成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