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的署名文章,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性、鲜明特征、有效推进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并作出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推动这场深刻变革的必要性,自觉加以贯彻落实。
这场深刻变革具有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但要看到,当前党和国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必须按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依托。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迫切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攻坚克难提供体制支撑和保障。
(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这就迫切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机构职能、完善体制机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这场深刻变革具有鲜明的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举措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核心问题。为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决定》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三是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四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五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改革范围的全面性是突出特点。与以往机构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不同,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跨军地,中央和地方各层级机构。除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外,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二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三是合理设置地方机构。
(三)改革的深度具有革命性。这次改革之所以具有革命性,就在于不回避权力和利益调整,而是要对现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决定》提出,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四)改革的设计体现了科学性。一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二是要求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三是明确要求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四是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五是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
(五)改革的成果要法定化。一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三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切实保障机构改革的有效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有重点地解决阶段性突出矛盾,把工作做深做细,不折不扣把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的领导。党中央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党委和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敢于负责,敢于碰硬。
(二)依法有序落实改革方案。各部门在制定“三定”等具体实施方案中,特别是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讲大局,自觉服从中央决定,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抓紧完成转隶交接,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启动中央、省级机构改革,省以下机构改革在省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开展,梯次推进。
(三)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要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条件成熟的加大力度突破,条件暂不具备的先行试点,做好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的衔接,做到全国一盘棋,行动一致;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地方和基层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要总结经验,及时在全国推广。
(四)做好扎实细致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研究解决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涉及的部门和个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教育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运转正常。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宣传解读和答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