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表团举行第十三次全体会议
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总结山东代表团工作,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初步意见
3月19日下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举行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总结山东代表团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的初步意见。
山东代表团团长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团长龚正、李群、陈辐宽、于晓明出席。
会上,山东代表团全体代表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大家一致表示同意。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成果非常丰硕,在我国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代表们深切感受到,这次会议使我们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使国家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国家机构领导班子顺利实现新老交替,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有总书记作为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把舵领航,我们充满必胜的信心和无穷的力量。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了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山东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要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奋力进取的强大动力,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按照总书记的教导去做,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认为,山东代表团全体代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展示了良好形象,充分表达了全省人民不辜负总书记、党中央殷切期望,向新时代现代化强省迈进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刘家义指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讲政治的自觉性,严守政治纪律,发扬斗争精神,以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注重全面系统、学以致用、示范带动,在科学谋划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出实招,在工作推进上有突破,把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正能量,确保贯彻落实取得实效。各位代表要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把握人大工作规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建言献策。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修好为官做人的政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希望大家铆足劲、扎实干,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山东实现走在前列、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