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十三五”时期,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财政补助、土地优先供应、信贷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全力兜底线、保基本、补好位。
相关部委积极行动,政策加速落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安排下达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棚改专项债券等,并加强监管,督促各地加快使用;自然资源部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并督促各地按需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住房保障工作依法合规加快推进。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夯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因地制宜推进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各地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土地、金融和税费减免等配套举措,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障房质量安全和公平分配进一步强化。
随着我国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密,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越来越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制度建设更进一步,已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受惠于更加完善的住房制度体系,朝着住有所居的梦想迈进。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要把好事进一步办好、真正使住房困难群众受益,还必须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住房保障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要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向着“住有优居”扎实迈进。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把住房保障这项利国利民的实事持续推进下去,让人民群众收获扎扎实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扎实行动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优居”的梦想。(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亢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