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罪错”:与他人“通谋腐败”】
郑兴华
贾岷岫
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女官员的落马均与曾共事的落马官员,或者与配偶的贪腐问题相关,即这些女官员易与其他上级有“通谋”行为。
据媒体报道,“落马”女官员湖北省宜昌市原副市长郑兴华因前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案牵出落马,主要是经济问题,郑兴华案属于郭有明案的“案中案”。郭有明从2000年6月开始主政宜昌,两人共事时间长达13年。郑兴华在郭有明任宜昌市委书记期间,担任了6年国土局长,并被提拔为副市长。
又如,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监察局通报,“落马”女官员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贾岷岫利用其丈夫段建国(已另案处理)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
对于女性官员伙同上级或者配偶“通谋”贪腐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杨静在《女性职务犯罪与预防对策》一文中分析认为,女性要取得工作上的成绩,往往比男性付出更多,看到自己的付出、贡献与回报不对等,或者晋升又无望时,很多人失去心理平衡,转而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捞取好处。或者主动利用对方权力攫取利益,或者积极配合男性贪腐犯罪行为,成为男性职务犯罪者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