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又被称为管法的法,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立法法》在两会期间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高级法官王振清做客中国网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正在说》,从立法权和该法本身性质对《立法法》的重要性作出解读并对下放地方立法权作出探讨。
对于《立法法》的修改,王俊峰认为这是有必要且是很重要的,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过程中,讨论修改《立法法》对实现依法治国有着重大意义。《立法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次两会专门把它作为一个议程来讨论,全国政协去年针对《立法法》召开了专门的专题研讨会。之所以《立法法》会这么受关注,因为它本身是立法工作中带有框架和顶层设计基础性的一个法律,有人说它是管法的法,因为它涉及到很多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以及立法权的分配,非常重要,而且它涉及到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王俊峰举例,《立法法》的新草案中税收要法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的不能乱收费,《立法法》规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地方的立法不能削减法律规定的权利或者增加额外的义务,这些都很了不起,是很重要的基本条款。
当然对立法权也有一些争议,比如说草案当中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或者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城市,这样的立法权都下放给了社区的城市,那么争议在于“较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还有的担心立法权会影响立法的质量,其实《立法法》最根本要解决的还是要保证国家立法的质量,法律都是良法,用良法才能善行,它对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律的实施意义都非常重大。
在我们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立法法》有特殊的意义。王俊峰表示,《立法法》是2000年7月1号开始实施的,已经过去15年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整个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都非常大,我们国家的法治水平变化很大,完善和补充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们都非常期待国家能有一部满足法治发展需求的,用于统领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好的《立法法》。
王振清参加过中国《立法法》起草的讨论,他指出,《立法法》是行政法的一个范畴,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因为牵涉到法治社会的建立,里面有很多法律原则,比如说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要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因为法要老百姓执行,不是几个学者坐在屋里面编的,这样不符合国情。这部法律生效时间比较长了,在行政法学界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这个法该修了,应该是第二稿出台了。
王振清认为,目前整个法治情况变化很大。中国目前人口众多,发展不均衡,下放地方立法权要根据国情。另外什么人可以立法,还有争论。立法都有立法机关,人大可以立法,但是仅靠人大立法,中国这么大,国情这么复杂,发展又这么不均衡,就会有问题。北京立的法到了西部地区可能很不适应,所以就要放一部分权力,较大的城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它的政府可以制定地方规章,这是原来明确规定的,还有较大的市像深圳可以制定。他也说到,中国的一个省在国际上可能就是一个超级大国,像河南省有上亿的人,有的地方发达,有的地方落后,这些地方怎么办,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但有一点不变,《立法法》的修订一定会更加适应我们今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