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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东海渔政大队30余人腐败窝案:关键岗位全军覆没

2015-10-29 09:54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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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几乎所有核心岗位,形成了一条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腐败“产业链”。日前,广东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贪腐一案中,30多人因涉及腐败被起诉或判刑。本是打击犯罪的监管队伍,却蜕变成非法捕捞获利的幕后“黑手”。

  “权力入股”,关键岗位全军覆没

  --广东湛江东海渔政大队30余人腐败窝案调查

   

  漫画:“保护伞”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新华网广州10月2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吴涛、周强)涉及几乎所有核心岗位,形成了一条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腐败“产业链”。日前,广东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贪腐一案中,30多人因涉及腐败被起诉或判刑。本是打击犯罪的监管队伍,却蜕变成非法捕捞获利的幕后“黑手”。

  成立非法捕捞公司,送“股份”搞定执法部门

  我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负责监管非法捕捞的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等人被“股份”、贿赂搞定,变成非法捕捞的“保护伞”。

  2011年8月,湛江当地人钱平乐、王炳四、陈文艺三人谋划成立一个组织渔船使用电拖网进行非法捕捞的“公司”,商定由王炳四、陈文艺各自出资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钱平乐负责管理。

  “公司将‘股份’分成4份,其中一份送给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以换取东海渔政大队对非法捕捞的保护。”钱平乐在法庭供述中说。

  钱平乐在法庭供述中说,公司并没有注册登记,他们动员约50艘渔船“加盟”,每艘船每月的“加盟费”为500元。公司70万元的启动资金用于贷款给“加盟”的渔船用于配置电网设备和油料费用。这些渔船“加盟”的好处是:如果渔船被渔政、边防等部门查处,由公司出面搞定。

  “非法捕捞的渔船被渔政等部门扣押时,由公司出面‘讲情’,减轻处罚。如果被罚款,由公司和渔民各出一半。”王炳四说。

  负责该案的湛江开发区检察院反贪科科长庞土亨说,国家法律设定休渔期,是为了避免渔业资源被过度捕捞而破坏。在此案中,至案发时的近三年时间里,钱平乐等人组织渔船使用电网非法捕捞海产品达54万多公斤,给当地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明显破坏。

  硇洲岛附近渔村的渔民告诉记者,非法捕捞的渔船不分大小把鱼全部网走,海里能捕的鱼越来越少,出海捕鱼越来越难,有时候甚至是空船回来。

  休渔期按月按级送钱,非法捕捞仍领取国家补贴

  在东海渔政大队腐败案中,上至队长下至执法股长、船检股长,关键岗位基本全军覆没。腐败分子不仅实行“权力入股”,甚至明目张胆到通过他人介绍行贿、委托受贿。

  钱平乐说,公司开始运作后,就每年按照所占股份将“盈利”分给各位股东,2011年结束,王民生拿到了9万元的分红。2012年,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商业贿赂成为重点打击对象,王民生担心出事,退了“股份”。

  王民生不再享受“股份”分红后,钱平乐等人每年休渔期结束还会给他送6万元。而且,因为其关照陈文艺私人的渔船休渔期捕捞,陈文艺又单独送了6万元。

  对王民生下面的执法股股长梁宜和执法股工作人员洪霜余,钱平乐等人会在每年休渔期期间,按照每人每次1万元的标准,每个月给两人送钱。

  在东海渔政大队内,权钱交易近乎公开,甚至出现了“中介”。据湛江开发区检察院介绍,在其中一起行贿受贿案中,硇洲镇执法中队梁卓敏的朋友并未见过王民生,但委托梁卓敏用6万元换取了王民生对其在休渔期捕捞的许可。

  选择性执法,对交了保护费的非法捕捞船只视而不见,是东海域渔大队惯用的手段。“2014年2月,我和洪霜余在码头巡查时,发现一艘可疑的电拖网船,就问洪霜余是谁的船。洪霜余给钱平乐打电话,钱平乐说是他客户的,我就没有下船检查,也没有向领导汇报。”梁宜说。

  据庞土亨介绍,王民生等人不仅让钱平乐等可以在休渔期捕捞、用电拖网捕捞,当有执法巡查时,还打电话通知钱平乐等人躲避检查。

  此外,这些非法捕捞的渔船还违规获得柴油补贴。为扶持渔业发展和保障沿海渔民生计,中央拿出专项财政资金以柴油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渔民。按照规定,申领补贴的渔船须每年累积出海作业3个月以上,且不能有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但钱平乐等人都用非法捕捞的渔船领取了柴油补贴。

  贪腐近3年上级监管部门“一无所知”,纪检干部称每年进行两至三次廉政教育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湛江东海渔政大队案件被查处,竟是几重“外力”的巧合。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揭琦龙告诉记者,最初,审计部门对湛江市渔船柴油补贴进行审计后发现存在问题,将线索移交给了湛江市纪委,湛江市纪委在调查后又将线索移交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查办。检察人员在调查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了东海渔政大队的贪腐线索,最后顺藤摸瓜,才挖出这一窝案。

  钱平乐等人的非法捕捞公司在当地存在近三年时间,为何一直没被发现?湛江市海洋渔业局纪检组长谢芝儒、总工程师梁晓敏表示:“对渔政大队的贪腐,没出事前没办法发现。”谢芝儒说,“我每年都会前往东海大队进行两至三次廉政教育,我们该做的都做了。”

  据梁晓敏介绍,湛江东海渔政大队主要由广东省渔政总队管理,湛江市海洋渔业局代行业务管理,“主要是按照规定检查、核查资料,这些贪污腐败局里是没办法知道的,只能靠群众举报”。

  然而,群众举报却很难发挥作用。渔政大队是法定的非法捕捞的监管执法机构,民众对非法捕捞的举报线索,按照程序都会交给渔政部门处理。这就意味着是让保护非法捕捞的渔政大队去查非法捕捞,结果不言而喻。

  当渔政执法人员的选择性执法被群众质疑时,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人少船多,不能一一检查。

  记者采访湛江市海洋渔业局时,该局有关负责人就称,东海渔政大队只有19人,管理的渔船超过1000艘,人手不足。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数据:东海渔政大队2013年查处电渔船非法捕捞10宗,2014年查处了14宗,“是有成绩的”。但当记者追问需要多少人才能保证人手充足时,该负责人说“不知道”。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郭巍青说,东海渔政大队贪腐存在如此多年,上一级的监管部门一无所知,这明显是工作不到位。从内部监管来说,当地海洋渔业局纪委等须加强工作,如对群众的举报认真对待,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并向公众公开,而不是转某个部门处理就算完事。此外,还应加强外部监督,扩大监督渠道,建立更具开放性和便捷性的社会监督机制,提升举报的有效性。


初审编辑:宋莉 二审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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