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
经济全球化发展势头不可改变(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本报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王珂)25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卫民介绍《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有关情况,他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国将始终与世界同行,顺大势、担正义、行正道,坚定不移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定不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针对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美经济合作趋势不可逆转
“美国国内一些人声称,中国进行不公平竞争,导致美国对华货物贸易出现巨额逆差,美国吃亏了,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站不住脚,完全是一种误导。”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说。
中美经贸合作是双方优势互补的自然结果,是国际产业分工的必然选择,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经过近40年发展,中美经济深度融合、相互依赖。中美双方的共同利益远大于分歧。
贸易差额只是交易量之差,而不是盈亏的多少。美国在中美双边贸易中有没有吃亏,企业和消费者心里最清楚。可以说,贸易顺差反映在中国,但“利益顺差”在美国。
美对华贸易逆差的形成与两国经济结构、国际产业分工、统计差异等因素有关。中美贸易不平衡还与美对华出口管制有关。美有关机构分析,如果放宽民用高技术产品对华出口限制,美对华贸易逆差可减少35%左右。中国想进口的东西美国不卖,也是造成目前中美贸易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傅自应表示,中方愿意努力推动双边贸易向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希望美方也能展现积极姿态。经济全球化发展势头不可改变,中美经济合作趋势不可逆转。
中国完全有能力对冲经贸摩擦影响
“美国进一步对中国价值20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这会对中国经济带来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个别行业和地区受影响还会比较大。”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但综合看风险总体可控,中国经济完全有能力通过扩大内需促进高质量发展来对冲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首先,中国经济整体有韧性。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产业门类齐全,构成多元,不同部分之间可以相互补充和替代,在应对外部冲击时往往能够表现出很强的弹性和韧性。第二,中国经济内需有潜力。当前国内市场潜力十分巨大,且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存在短板,因此增加投资的潜力很大。这些都给中国经济应对外需波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三,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不断提升。
如何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更加”:一是更加有效地扩内需、补短板,二是更加有效地减负担、优环境,三是更加有效地调结构、提能力。
我国补贴政策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
“中国是世贸组织成员,补贴政策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补贴是政府用来应对市场失灵、纠正发展不平衡的一种政策工具,包括中美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普遍使用。
自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一直积极推进国内政策的合规性改革,现在的补贴政策主要是以不可诉补贴为主,辅之以可诉补贴,对于禁止性补贴是全面取消的。同时,切实履行世贸组织的补贴与反补贴的措施协议,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向世贸组织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措施的修订调整和实施情况。
邹加怡介绍,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补贴政策一直在不断改革完善。中国严格遵守了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全球产业链面临重大冲击和负面影响
工信部副部长罗文分析,美国对我国商品加征关税,将给全球产业链带来重大冲击和负面影响,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割裂了各国产业之间的联系,使全球产业链面临碎片化的风险。二是破坏了国际经贸规则,使全球的产业链陷入失序化的状态。三是降低了国际经济运行的效率,使全球产业链加剧了低效化风险。
“不仅仅中国的企业不喜欢贸易战,美国的企业、工人、农民、牧民、消费者,都不喜欢贸易战。”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说,贸易战涉及整个产业链,不仅给中国企业带来损害,对美国的企业,甚至是其他国家的企业,也带来损害。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国已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环境。同时,企业在出口和国际市场开拓方面也要对风险有足够的准备。
知识产权保护将从四方面强化
“关于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言论,这是毫无依据也是站不住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这罔顾长期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取得进步、中国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以及中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事实。
中国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下一步,将从“严、大、快、同”四方面入手。严保护,推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修改,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大保护,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司法保护,同时我们还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来实现构建大保护格局。快保护,在全国各地建立了1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同保护,推动中外企业、大中小型企业等各种主体之间的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