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推出《漫画说纪》系列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红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积极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典型案例1】
某单位总务处主任彭某等人在工程项目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彭某和教务处副主任李某在负责工程项目中,分别收受施工方赠送的礼金0.8万元、1.2万元。2018年6月,彭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典型案例2】
某单位班子成员陈某用公款违规向某领导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16年春节前,陈某以庆贺生日、春节拜年等名义,多次违规用公款向某领导赠送礼金共计2万余元。同时,陈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6月、7月,陈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某领导亦受到相应处理。
【典型案例3】
某单位干部张某违规向某领导赠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某为得到某领导关照,以春节拜年、庆贺生日、生病看望等名义,私人多次违规赠送某领导礼金共计3万余元。2018年3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某领导亦受到相应处理。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重庆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