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环境保护从无到有,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在成为多彩贵州的主旋律,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正在加快变成现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在“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这份答卷上,贵州交出精彩的成绩,亮点频频∶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率先启动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率先全流域取缔网箱养鱼,率先出台生态扶贫专项政策……
贵州以最严制度、最高共识、最强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中拥有更多幸福感。
碧水:最高共识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
在毕节市大方县,曾经有一条远近闻名的“臭河”格里河。现在,这条河早已被清亮的河水取代。
5年前,为治理格里河,大方县23位村支书、4个村民共27人自封“河长”,主动承担起格里河流域的管护工作。如今,绝迹的鱼虾重游,格里河生态经济已初现端倪。格里河只是贵州坚持碧水攻坚战的一个缩影。
贵州是“知行合一”学说发源地,也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试验田。
1981年,贵州投入环境保护资金只有0.17亿元,2017年已增长到171.43亿元。
1996年,贵州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1.7%,2018年已提高到93.8%。
2007年,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在红枫湖畔成立,它的“第一把火”烧向磷化工企业——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力保障了贵阳市的饮水安全。目前,贵州组建跨区域生态环保法庭已达10家。
2015年,贵州八大河流实行“河长制”。2016年,省内八大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河长制”延伸至乡镇。2017年,贵州将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生态日”,此后每年这一天,省级河长都要带头巡河。2018年,贵州率先将“河长制”纳入水资源保护条例,实现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全覆盖,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贵州把大生态作为三大战略行动之一,生态文明理念已成为贵州广大干部群众的最高共识和自觉行动。
青山:最强举措筑牢生态屏障
在贵州从江县岜沙苗寨,每个孩子刚出生,父母都要为其种上一棵“生命树”,并精心护理“生命树”成长。到这个人去世以后,其子孙就砍下这棵“生命树”做成棺木装尸下葬,然后在墓穴上又种下一棵树,表示逝者永生。“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思想,深深植根于贵州各族群众心中。
赫章海雀,一个被称为不适合人居住的地方,通过植树造林,变成了林茂粮丰的绿色银行。
时光再追溯到1998年,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六枝梭嘎生态博物馆建成开馆。1999年,世界上第一座侗族生态博物馆——贵州黎平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建成……
除了3月12日全国植树节,贵州还有这样一个植树的传统,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职工上山开展义务植树。贵州还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5个县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018年7月,梵净山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13处、贵州第4处世界自然遗产。
好山好水孕育好产品。以安全、健康、有机而被全国消费者青睐的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黔货出山”,北上南下,风生水起。贵州现有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超过2300个。
作为“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贵州,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更是发展高质量经济的底蕴。
乌江
蓝天:最美多彩贵州拒绝污染
多年来,“多彩贵州拒绝污染”的时代强音成为共识。
2018年,贵州9个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8%、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同年,贵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应急管控,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
贵州用最严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2018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贵州的72个问题应完成整改68个,已完成66个,整改完成率91.7%,整改成效在同批次被督察省份中位于前列。
贵州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以来,贵州共对683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地厅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96人。
作为中国茶叶种植面积第一省,没有污染的“干净茶”声名鹊起,是消费者对贵州生态环境的最好褒奖。
净土:最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2009年以来,贵阳连续举办十届生态文明论坛,作为国内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向全世界传递了生态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014年,贵州率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30余部配套法规。
贵州先后启动实施“千企改造”“千企引进”工程,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71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5.9万辆,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746万吨。
为坚持推进净土保卫战,贵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实施管控,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完成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41个、治理废渣近2400万吨。
贵州最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了10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组建生态环保司法机构、颁布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创新举措,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生态立省”到“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到把“大生态”列为三大战略行动,贵州不断奏响生态文明建设最强音。
世界自然遗产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2018年7月,在第4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梵净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53处世界遗产、第13处世界自然遗产。这是贵州继荔波喀斯特、赤水丹霞、施秉喀斯特之后的第4处世界自然遗产,贵州拥有的世界自然遗产数量跃升为全国第一。
全国率先实施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
“以渣定产”,就是以当年产生的磷石膏量来决定次年的磷肥生产量。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首创。2018年4月,贵州出台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政策,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原则,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瓮福、开磷在磷石膏综合利用上开展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将磷石膏开发成了清洁环保材料、防火材料,用于生产装配式建筑墙体、自流平石膏、新型建筑砂浆等建材。如何消纳利用磷石膏,贵州已经有了一些成熟的技术和方法。
石漠化治理的贵州模式
“晴隆模式”。“晴隆模式”是喀斯特山区循环经济的一种模式,即在高海拔地区发展草地畜牧业,是一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并举的发展模式。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在全国13个省和贵州43个县全面推开和继续巩固“晴隆模式”,实现保护生态和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双重效益。“顶坛模式”。贞丰县北盘江镇顶坛片区在海拔1000米以下石漠化比较严重的地区,不改变原始地形地貌,因时因地发展以花椒为龙头的生态农业,形成“猪-沼-椒(经果)粮”生产模式,被称作“贵州模式”,得到普遍认可。“关岭模式”。关岭自治县板贵乡通过坡改梯来改变自身生存条件,在落差900多米、坡度达50度的花江大坡堆石砌梯,集土为田,在2万多亩坡改梯工程造就的连片耕地上种上花椒、砂仁等香料,形成“坡改梯—小水利—经济作物—科技兴农”的运作模式。
毕节“五子登科”经验
毕节通过开展山、水、田、林、路等石漠化综合治理,创造出了“山上植树造林戴帽子,山腰栽植物、坡改梯横耕聚拢系带子,坡地种草和绿肥铺毯子,山下搞乡镇企业、庭院经济、多种经营抓票子,大田大坝改造中低产田土、兴修水利、推广农业科技种谷子”的“五子登科”治理模式,在省内外被广泛推广。
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
2015年,贵州制订出台《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县乡村造林绿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为抓手,用3年时间,全面绿化宜林荒山荒地,将符合政策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实现森林经营水平和管护成效显著提高,城郊、村寨、通道、园区植被景观效果明显改善,努力把林业培育为生态建设的增长点、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产业发展的增长点,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黔西南州高度重视万峰湖水域生态环境治理,成立了州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并在州指挥部下设兴义、安龙两个分指挥部,形成了万峰湖水域巡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图为万峰湖。张德厚 摄
五级干部义务植树
自2015年起,贵州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带头义务植树,这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重要指示要求,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的重要举措。4年来,全省5372.25万人次参与,累计完成义务植树22144万株,贵州森林覆盖率以每年2%的速度持续增长。
五级河长制
2009年,贵州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成为西部地区首个试行河长制的省份。在按照中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的基础上,贵州将河长体系延伸到村,推行五级河长制,并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实现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全省4697条(个)河流和湖泊共设立五级河长22755名,聘请河湖监督员11220名。
绿色经济“四型”产业
贵州围绕发展绿色经济“四型”产业,提出生态利用型产业、循环高效型产业、低碳清洁型产业、环境治理型产业4类工程包,具体包括山地旅游业、大健康医药产业、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林业产业、饮用水产业、大数据信息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型建筑建材产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等15个具体产业400个条目。
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
贵州连续多年把“多彩贵州拒绝污染”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之中,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省人民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态度坚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加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贵州建设,发挥生态环保“两把利剑”“两个问责”作用,发出“拒绝污染”强音。
空气优良率稳居全国前列
2018年1月至12月,贵州省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7.2%,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定二级标准。88个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7.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空气优良率稳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