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为做好疫情的依法防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理论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和基本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应对疫情,一方面要用好法律“工具箱”中的现有资源,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要以此为准绳依据,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另一方面,对不符合社会发展、时代变化、现实情况的条例条令要灵活应用、及时修订,因时而动、因事制宜,以此为契机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的法制保障。
此次疫情暴露了有法不依、工作落实不力等一些问题和短板。总书记指出的野生动物保护、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借机哄抬物价、捐赠物资监管等问题,都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领域。立法司法执法部门要找痛点、疏堵点、解难点,让疫情防控有法可依,在防控过程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有力的法治手段回应百姓的民生期待。
越是在紧急的时候,各级政府越需要以依法行政彰显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决心。不能为了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就不顾基本的法律原则,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要恪守法治底线,保持治理定力,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治疗权、知情权,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是定纷止争的有力武器。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扎实做到全国一盘棋、依法防控、集中力量办大事,我们就一定能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