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2日 在3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急办主任赵群英在答记者问时说,从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来看,受疫情防控开展消杀工作的影响,余氯有检出,但监测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出水水质标准。
疫情发生之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在1月30日就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两个重点。
一是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来进行监控。在原来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特征指标。
二是优化自动监测网络的监测模式。减轻疫情防控对这些自动站点的影响,发挥监测网络的预警作用。
大气方面,从2020年1月20日到3月7日监测统计的结果表明,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的比例是84.5%,比去年同期上升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
水质方面,1817个国家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I-III类水质比例是86.1%,IV、V类的比例11.7%,劣V类也就是最差的水体占2.2%。和去年同期相比,I-III类增加8.5个百分点,中间的IV、V类下降了5.1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下降了3.4个百分点。
从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来看,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了14915次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开展了1901次的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消杀工作的影响,其中54次余氯是有检出的,占比2.8%。但是监测的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的出水水质标准(0.3mg/L),这不影响自来水厂的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