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娱乐 | 体育 | 看图不说话 | 微言大义 | 滚动
鲁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符合复工复产规定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营业

2020-03-23 17:01 来源:央视新闻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今天(3月23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鲁网3月23日讯 今天(3月23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孙梅君说,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8353万户,带动了超过2亿人的就业。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加大财税、金融、保险、社保、租金减免等支持政策。比如,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从事基本生活保障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帮助他们进一步拓宽经营活动场所。(总台央视记者 关红妍 张熙 乔全兴 靳丹妮 李雯婷)


初审编辑:王丽雪 二审编辑:赵嘉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