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8日电(记者李志浩)自18日起,乌鲁木齐市政府开始向在乌人员发放1.085亿电子消费券,以支持全市商贸、文旅行业复商复市,活跃消费市场。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将通过支付宝平台分三期发放消费券,第一期发放时间为4月18日至25日,第二期发放时间为4月23日至30日,第三期发放时间为5月1日至10日。
消费者在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乌鲁木齐”,或通过扫描乌鲁木齐消费券专属二维码,即可进入活动会场点击申领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可在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便民牛羊肉直销点内使用。
此外,乌鲁木齐还将面向社会发放5万张旅游消费券。游客凭券可在天山大峡谷、丝绸之路国际度假区、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等7家景区进行指定旅游消费,内容包括门票、观光高速缆车票、特色餐饮套餐等。
消费券使用期间,乌鲁木齐市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鼓励商家复工营业,并从行政审批、交通分流等方面给予保障,企业也将配套额外折扣,通过店内店外各项活动,开展会员专场、折扣买减、多倍积分、异业联盟等多种形式,吸引市民释放消费潜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