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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乡村振兴 重磅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2020-04-23 15:35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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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部署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以来,支持乡村振兴的多个重磅金融政策相继落地。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近一个月内,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评办法的推出、农业农村部与大型银行“银政合作”模式的探索与推广、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对春耕备耕的“精准滴灌”等多项举措,正在为农村金融注入活力。

  考核评估体系推出在即 探索建立“银政合作”长效机制

  支持乡村振兴 重磅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自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部署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以来,支持乡村振兴的多个重磅金融政策相继落地。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近一个月内,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评办法的推出、农业农村部与大型银行“银政合作”模式的探索与推广、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对春耕备耕的“精准滴灌”等多项举措,正在为农村金融注入活力。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三农”领域考核机制的明确有利于政策更好地执行和评估,而“银政合作”长效合作模式的建立则更有利于精准施策,整体而言,诸多政策的落地将引导更多有效的金融资源流入乡村领域。不过,目前“三农”领域仍面临信用体系不健全、贷款抵押物不足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等短板,仍需政策进一步发力补足。

  “三农”融资难是一直存在的难题,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当前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民需求远不能匹配。进入2020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多次被提至重要位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4月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则指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央行、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近期也相继出台重要政策,引导资金进一步流入“三农”领域。《通知》提出,学习借鉴河南省兰考县、四川省成都市等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做法,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同时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确保2020年底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建立与“三农”金融服务相适应的、明确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正是政策着力点之一。央行联合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将贷款总量、贷款结构、制度建设等定量、定性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评范围。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通知》也明确,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办法》提供了一套明确的考核工具,使政策目标更加具体。我国对乡村发展的重视由来已久,出台了不少促进乡村经济的政策。政策目标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走样、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一个明确的评估体系来客观地衡量实施效果。而《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使政策目标更加精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部主任莫秀根表示。他还说,《办法》对农村确权资产在信贷服务上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有助于解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最关键问题,即乡村资产流动性小和信贷渠道不畅通的老大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局限于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农商银行等,也涵盖了其他银行机构。“通过金融合力的方式,不仅能调动农信社、农商银行的积极性、主动性,也能通过其他银行机构补齐农村金融的短板,进一步扩大金融供给。”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张珩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除了相关考核机制的逐步完善,部委和商业银行之间的“银政合作”机制的建立也迎来重要突破。农业农村部最近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银政合作”长效机制。莫秀根表示,“银政合作”有利于精准施策。农业农村部是乡村振兴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把握农村产业发展的大方向和全局目标。“银政合作”能够使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政策目标的理解更加透彻,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不过,他也表示,“银政合作”必须明确企业和政府的边界,防范政企合作、特别是数据共享可能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三农”领域获得的资金支持有所增长。据央行数据,2019年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28.84万亿元,同比增长8.3%,比上年末高2.3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35万亿元,同比多增4103亿元。不过,专家指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有限、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贷款抵押物不足仍是制约我国“三农”发展的金融短板。

  “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信社等中小机构与农民更为熟悉,掌握信息较多,但风险承担能力较弱,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水平欠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对此,他建议,可建立政府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财政担保、保险等手段弥补传统农业信贷业务风险。

  专家也表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是发展的长久之道。莫秀根表示,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小而分散的经济体,传统面对面的服务模式成本高、效率低。随着经济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推行的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乡村延伸,数字化的普惠金融服务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将数字化创新与农业农村部等政府部门的乡村发展信息相结合,可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其信贷决策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金融机构的服务前景也将随之拓宽。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财务总监王东建议,对县域金融市场精准化细分,按小微、三农和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提供分层服务,同时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发专属场景的贷款产品以及基于农村产权数据的线上信用贷款产品。


初审编辑:韩黟瞳 二审编辑:赵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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