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15日讯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电影局昨天(14日)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明确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