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题:合乎法治精神 契合广大民意——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事项立法
新华社记者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8日在北京开幕,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这个法律草案是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项目,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遵循宪法、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法律,具有毋庸置疑的合理性、合法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力、有责任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构建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回归23年来,一直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近年来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已严重威胁国家安全。香港相关法律制度空白和执行机制缺失,已给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风险。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全国人大的授权,从国家层面制定法律和建立机制,以法律构建维护国家安全屏障、筑牢“一国两制”根基,划定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是势在必行、为所当为的果断之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和推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兼顾两种法律制度的差异,广泛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吸纳有益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契合最大民意。
围绕相关立法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北京听取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及特区政府有关主要官员的意见;香港中联办在港组织座谈会,听取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在深圳、北京举办多场座谈会,听取香港特区政府有关官员、法律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梁振英担任召集人的“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在港举办相关座谈会,“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8天内在港征集到292万支持立法者的签名,香港各界人士还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表达支持、反映意见。大家认为,要安定、要秩序、要法治,是当前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和最大共识。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是维护香港法治秩序、繁荣稳定和守护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的必要之举,唯有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更好保障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基本权利自由。
全国人大有关决定通过后,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大肆叫嚣、攻击,甚至以所谓制裁相威胁,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务。这更加凸显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和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的迫切性。以法律为武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有力遏制外部干预,才能还香港社会以安宁祥和、还香港市民以公平正义,才能为解决香港深层次矛盾问题、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才能更好保障所有来港投资者的发展利益。通过堵塞法律漏洞的方式,维护“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国家安全,给出了破解香港乱局的良方,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依宪治国、依法治港的信念与追求,彰显了中央政府作为“一国两制”最坚定维护者的胸怀与担当。
筑牢“一国”底线,“两制”才能良性发展。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国家安全的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的空间愈大,香港的前景愈美好。我们坚信,中央出手补齐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划清国家安全的底线,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必将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法治、自由、开放等核心优势,保护绝大多数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