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在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
这份由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文件共提出10项要求,包括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等。
《通知》明确,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时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管理,强化责任传导,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要及时主动纠正本单位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单位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将被列入重点监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