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王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大型体育馆建设要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并加强对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同时也鼓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另外,在“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同时推进“互联网+社区体育”。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意见》分总体要求、完善顶层设计、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升建设运营水平、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六部分。
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有11项新举措,其中包括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底数、查找短板,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明确利用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地以及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的政策;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放管服改革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室外健身设施的政策;推动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等。
在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一平台一品牌”,明确要推进“互联网+社区体育”,建设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
此外,《意见》还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出要求,如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预约制度,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等。
《意见》对于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加快群众体育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在撬动健康产业发展、拉动消费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李建明在会上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的发展,一些城市在完善城市功能的过程中,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体育场馆来适应这样的新需求,但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赛后利用相对来说不足。“为了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问题上、在规划审批问题上要从严把关,不主张搞‘高大上’的大型体育场馆而增加场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李建明说。
李建明还强调,还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场馆赛后利用率。“比如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运营,加强对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的支持,现在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另外他还表示,同样鼓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这样能够使体育场馆更好为全民健身服务、为群众体育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