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11日电 题:止暴制乱 维护人权——香港国安法令市民重获免于恐惧的自由
新华社记者刘明洋 丁梓懿
去年发生的“修例风波”,让香港一度陷入“黑暴”肆虐的动荡局面,市民生命财产和自由权利遭受严重侵害,国家安全面临巨大风险。为使香港免于坠入“颜色革命”的深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底依法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自此,香港社会重归安宁,市民重获被“黑暴”夺走的种种权利和自由,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和改善。
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人权间取得平衡
香港国安法明确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香港国安法第四条讲得很清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她表示,看不到绝大多数守法的香港普通市民有什么权利与自由受到了损害。
一些香港市民所熟悉的法律与人权原则在香港国安法中也得到体现。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表示,香港国安法坚持了刑法不具追溯力、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可有效确保公平、公正地审理有关案件。
香港国安法颁布后,有一种声音把国家安全同人权、自由与秩序对立起来,妄言制定实施该法就会限制香港的自由、损害香港居民的人权。“这种看法,要么是出于意识形态考量去歪曲事实,要么是对新颁布法律的精神与内容缺乏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说,安全和自由并不是对立的,很难想象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安全基础的时候,还能保护好民众的自由。对国家安全的保障,本质上是对每个个体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香港国安法很好地保障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享有自由的平衡。香港国安法定罪清晰,符合当代标准,充分尊重香港的司法体系。
惩治极少数违法分子 保护绝大多数普通市民
香港国安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惩治的是极少数违法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普通市民。
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会长王吉显表示,香港国安法清晰界定了犯罪行为。法律颁布实施以来,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就相关案件线索深入调查,严格依法执法,拘捕了一些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和打击了反中乱港势力,保护了绝大多数市民的合法权益。
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介绍,截至12月7日,共有40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反对派所谓“随意抓人回内地审判”“以言入罪,大肆滥捕”等谣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香港执业大律师吴英鹏认为,香港国安法打击的只是触犯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极少数人,但即使是这类极少数人,人权仍受法律保障,例如必须经过法庭审讯才能被定罪,诉讼期间也享有获得律师辩护、无罪推定等各类法定权利。
“从实践结果看,香港国安法保护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了政府机构的有效运作,恢复了社会秩序,这也提升了社会的整体人权水平。”吴英鹏说。
普通市民重获被“黑暴”夺走的权利和自由
在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前的一个多月,律师陈子迁因不满暴徒在铜锣湾一带堵路及破坏附近商店,出言制止而遭人围殴,多处受伤。
身体康复后的陈子迁对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感受颇深。他感慨,这部法律让普通市民的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可以说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陈子迁只是众多受“黑暴”折磨和伤害的香港市民之一。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香港共发生超过1400场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不少都演变成严重违法行为和暴力事件。暴徒攻击警署和警员、围殴无辜市民、“起底”不同意见人士、破坏地铁和公共设施、瘫痪机场、堵塞交通、毁坏商场商铺、“占领”大学校园,对香港公众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了长期且严重的威胁。更令人担忧的是,本土恐怖主义在香港已有抬头迹象。
毫不夸张地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前的一年多里,香港市民始终生活在“黑暴”恐惧的阴影之下。“那时的香港,人心惶惶,别说言论自由,市民上班、上学、购物及旅行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甚至连免于恐惧的自由都失去了。”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说。
国安法荡涤污泥浊水,令香港社会重焕生机。近半年来大家有目共睹的是,大街小巷恢复了平静,公共交通恢复了顺畅,打工仔安心上班,学生安心上学,个人隐私受到应有保护,市民安心逛街消费、畅所欲言,享受着自由与安全。商店和企业也不再担心“黑暴”捣乱和破坏,营商环境得以恢复,投资者可安心在香港投资经营。
“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的鲜明对比,充分说明它是人权自由的‘守护神’。”卢文端说。
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加固人权保障
在回归前的殖民统治时期,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长期受到钳制。不容歪曲的事实是,香港同胞享有的民主、人权与自由,恰恰是在回归祖国后才得以确立并得到保障的。但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而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惯例。世界各国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是“多少”的问题,而不是“有无”的问题。
“一些西方国家自己立有严密的国安法,却偏偏对香港国安法横加指责,真实原因在于他们企图通过打‘香港牌’来达到遏制中国发展的目的,这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卢文端表示,事实胜于雄辩,香港国安法近半年的实施经验表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市民权利自由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安居乐业的家园,怎会有触手可及、真实可靠的人权。香港国安法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完善,也是对香港市民人权保障的加固。它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的“高悬利剑”,对绝大多数市民包括在港外国人而言,则是权利自由的“守护神”。这一事实必将在未来的日子继续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