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扶贫攻坚成果丰硕,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升,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
“‘十三五’时期,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速达14.6%。”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中,2016至2018年增速分别为18.6%、11.7%和8.5%,2019年增速提升至18.7%,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15.9%的水平,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9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四大区域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10%。其中,东北地区已摘帽贫困县近两年销售增速加快提升,2019年增长13.6%,2020年增长29.7%,增速跃居四大区域首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5.6%和13%。
分行业看,2016至2020年,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1.9%。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17.5%、20.9%、18.8%和20.7%。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租赁商务服务行业销售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45.4%、35.1%、24.7%和38.8%,推动已摘帽贫困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龙头企业产业扶贫带动作用有效发挥。”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于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进行产业布局。
从增值税发票数据来看,“十三五”期间,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效益不断改善。2016年以来,从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1%、27.6%和36.2%,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3%。2016年以来,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9%,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
扶贫产业链加快向高附加值和线上延伸。2016年以来,从事烘焙食品制造、调味品制造和糖果巧克力制造等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36.6%、69.6%和89.7%。通用设备、计算机电子、汽车等装备制造业年均分别增长28.5%、27.8%和22.2%。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8%,扶贫龙头企业中的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数量5年间增加了7倍多。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扶贫成效显著,重点地区扶贫产品消费增速较快。“十三五”时期,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同时,扶贫产品经销大省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2020年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占比最高的云南、湖南和四川三地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4.4%和18.7%。部分民族地区,如广西、贵州、海南、西藏和新疆等地扶贫产品年均销售增速分别达48.1%、52%、32.8%、83.1%和45.4%。
“站在‘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税务部门将切实提升站位,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助力扶贫产业发展,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