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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首次确定数字经济基本范围 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标准

2021-06-04 20:35 来源:央视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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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反映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首次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

  央视网消息:为真实准确反映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首次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

  《数字经济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

   

  其中,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5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该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体现了数字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产生深度渗透和广泛融合。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数字经济的分类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建立了重要统计标准。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定期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核算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初审编辑:李秀娟 二审编辑:编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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