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孟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一段时间以来,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和“水军”“黑粉”等各种饭圈乱象有愈来愈盛之势。对于这些由不良粉丝文化滋生出来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适时展开行动,进行整治调控,近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不过,除了从行政层面入手禁止各种乱象滋生之外,我们还需从造成饭圈乱象的内部找原因,进行研究探讨。其中,粉丝群体媒介素养就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概而言之,媒介素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面对各种媒介信息时的评估能力、理解能力、思辨能力、批判能力、反思能力;另一方面是个体在各种媒介平台上生产和创造信息时遵守基本规则、道德、伦理的能力。提升媒介素养的基本目标是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
关于提升媒介素养的认知与讨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社交媒体时代,变得更为重要。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介素养主要关注个体面对媒介及其生产信息的情况,绝大多数个体并无生产信息之能力;在进入新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时代,个体利用媒介生产信息的情况在媒介素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对于粉丝而言,几乎每天都会主动或被动收到关于自己偶像或正在养成偶像的信息,如何评估和理解这些纷乱复杂、真真假假的信息,是媒介素养高低的体现。假若不加甄别、照单全收,就会逐渐成为“无脑粉”,成为任由偶像经纪团队乃至资本摆布的对象。当下的偶像文化工业体系中,制造偶像、维护偶像、延续偶像的系列操作,有一套流程化的信息生产模式和规则,有时是以绯闻制造、碰瓷热点等维持名气、吸引流量,有时是以专门规划、刻意表演等修复、维护偶像的公众形象。
不管是从个体提升与发展,还是从参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角度来讲,这些信息绝大多数都是垃圾信息,几乎没有传递有价值的信息,很多时候都是专门吸引、蛊惑、裹挟粉丝的假信息、伪信息、不良信息。比如,某明星背一个包五万块钱。在个体提升、自我完善的意义上讲,类似这样的信息都是没有价值的无用信息,除了浪费时间为消费主义买单别无他益。
对媒介信息的评估能力和理解能力,只是媒介素养的第一个层次,更高一个层次是对媒介信息的思辨能力、批判能力、反思能力。在某些偶像人设崩塌之后,利益相关者的洗白文章一篇接一篇;在某些偶像涉嫌违法犯罪之时,控评行为一个接一个,更恶劣的是,挑战法律底线、无视法治文明的评论也出来了。面对这些媒介信息,粉丝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以思辨能力、批判能力、反思能力去筛选评判。若不假思索地盲从,充满热血地为偶像鼓劲,捶胸顿足地为偶像喊冤,可能不仅仅是媒介素养缺失的问题,而是作为一个现代人的基本文明素质出现了问题。
社交媒体时代,包括粉丝在内的我们不仅在面对媒介及其生产的信息,还在面对我们自己生产的信息。而生产信息的善恶、美丑、规则意识,无不在显示着我们所具备的媒介素养。在有人批评自己的偶像高大全的形象之时,部分粉丝采用人肉搜索、恶意群骂、有组织黑掉“敌人”等网络暴力手段,让对偶像工业和粉丝文化有质疑者不敢发声,给清朗的网络空间带来阵阵乌烟瘴气。
媒介素养是一种对公共信息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要求个体具备使用媒介获取信息和生产信息的能力,也要求个体具备持批判理念和反思意识去接触和使用媒介的能力。所以,粉丝群体乃至受众不应在偶像及其团队生产的信息茧房中越陷越深,快意恩仇,选边站队,党同伐异,蔑视道德,无视法治,而应在建设性使用媒介资源的同时,进行自我完善和建设性社会参与,勇于承担网民的文化责任和社会担当。这不仅需要粉丝们自律,还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领域、新闻媒体的重视和努力。当然,粉丝群体的媒介素养提升并不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唯一手段,还需要国家有规制、平台有自律、资本有敬畏、偶像有底线等诸多层面的共同进步。唯有如此,才能让粉丝与偶像之间有合适的互动、恰当的表达、文明的欣赏、自省的意识、担当的责任。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10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