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次会议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