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12月20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阐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地位,就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科学部署,对于我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相继落地,到建党100周年时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眼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不断深化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一套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党团结带领人民战胜一切风险挑战的政治保证、制度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敬畏党内法规权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落地执行,敢于向违反、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亮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刻总结运用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宝贵经验,科学谋划、系统推进,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管党治党制度规定,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学深悟透、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深刻论述精神,全面提高党内法规工作质量,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将“中国之治”推向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