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3日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22日晚披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原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小楠(正处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宁德市纪检监察网9月19日对外披露,林小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2月8日对外披露,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林小楠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资料显示,林小楠系宁德市屏南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屏南县政协办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科员,屏南县寿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人大主席、党委书记,福鼎市副市长,福安市市长等职务。2016年8月,任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