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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不破楼兰终不还

2017-05-23 14: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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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动真格、出重拳,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12个,处理9251人,纪律处分4582人,曝光典型问题1806个,有效推动了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提起今年4月15日的那次集体活动,黑龙江省青冈县柞岗镇的当事人至今追悔莫及。当天,镇党委书记李英海带领5名镇干部和8名村党支部书记,集体乘坐公车到哈尔滨市某医院探望病人并随礼,中午在某高档餐厅聚餐,消费5070元,商定通过AA制结账,并暂由一人代付。李英海等人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组织集体随礼、组织参与高档聚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英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责任人均被严肃问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动真格、出重拳,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12个,处理9251人,纪律处分4582人,曝光典型问题1806个,有效推动了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纠“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2016年10月1日上午9点,有群众举报五常市红旗乡多欢村党支部书记朱冬雪将于10点借乔迁之机分两个地点大操大办宴席。在省纪委督办下,五常市纪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实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当天,同样因大操大办被纪委抓现行的,还有尚志市乌吉密乡九北村村委会主任曲兴天。

  近五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常抓不懈,抓早抓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件事一件事整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通过接受举报、监督检查、商场查账、天眼工程等,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等“四风”问题,下大气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检机关主动出击,省、市(地)、县(市、区)纪委建立“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通过自办、转办、委托办理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

  巡视监督就是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省委把巡视的利剑作用延伸运用到查处“四风”问题上,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反馈机制。2016年8月1日,苇河林业局信访科科长仇家富违规在某酒店为女儿操办婚宴被查处,仇家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名在工作时间参加婚宴的科级干部被诫勉谈话并被通报。这是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线索并迅速处理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自2015年以来,省委巡视组已先后向省纪委移交“四风”方面问题线索4批、81个。

  纠正“四风”不能仅靠纪检机关“单打独斗”,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协同作战。为此,纪检机关联合交警、税务、审计、工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节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商场、酒店、烟酒专卖行、娱乐场所等“四风”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开展了集中检查。

  既盯紧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

  4月25日上午10时,黑龙江省纪委网站在首页头条位置推出了《关于严明“五一”和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公车私用、收受节礼、公款旅游等节日病重申纪律要求,公布举报方式,要求各级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

  几年来,黑龙江省将抓关键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每逢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纪检机关均下发通知提前要求部署,并联合交警、新闻媒体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

  从今年元旦前到春节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省委在公开场合先后4次对市(地)和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提出不收节礼的要求,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省纪委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13个市(地)党委按照省委要求层层对所属县区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节前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通报典型案例。

  2016年国庆前的二十多天里,省纪委分5批公开通报典型问题17个,嘉荫县委原书记闫立海变相公款旅游、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探局原纪检组长谭德民借出国之机公款旅游等省管干部违纪问题被公开曝光。如此密集地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以查处的典型问题警示震慑,弘扬正气,狠刹歪风。

  在持续高压查处之下,面上的“四风”问题已无处躲藏,就会穿上“马甲”转入“地下”,玩起花样、耍起花招。通河县交通局运管站客运股稽查员张子山授意亲属为其女儿违规操办升学宴22桌,面对组织调查时以“不知情”“没参与”为理由搪塞,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伊春市交通局原局长徐忠义在两个办公室之间设置暗门,继续使用原超标准豪华办公室,被免职……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围绕“四风”新特点、新表现,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出公车使用“借占私落”、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公款旅游“转嫁费用”、违规福利“包装隐形”、清理办公用房“桌椅占位”、公款吃喝“闪转腾挪”、迎接检查“装点门面”等7个方面22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制定了相应的查处对策。

  建章立制久久为功

  2016年6月17日,一篇举报虎林市虎头镇中心学校校长苏子军公款招待外来人员,工作期间饮酒,不经社保局同意私自雇用保安冒领国家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帖文在网上出现,引起了纪检机关的关注。在省纪委督办下,鸡西市纪委迅速调查核实情况,给予苏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如今,通过网络查找问题线索、受理信访举报已成为纪检机关查处“四风”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仅2015年以来,省纪委通过网络舆情共受理举报210件,对165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18人。

  省纪委还在官方网站专门开设了“‘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和“曝光台”,设置了专项举报电话。2013年12月以来,网站先后分92次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3起,涉及725人,被各级新闻媒体广泛转发,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黑龙江注重把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抓常抓长,长管长严。出台《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通知》,被称“最严禁酒令”;针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比较突出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此外,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出台了省直机关会议、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培训、公费订阅报刊等7个公务支出经费管理制度,制定《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性、规范性文件,整治“四风”的篱笆越扎越牢,作风建设真正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记者 张伟 徐大勇 通讯员 刘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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