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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迈入实质性阶段

2018-01-10 14:59 来源:青海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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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6日,随着玉树草原上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4县监察委员会的牌匾庄严地悬挂在办公楼前,我省首批县级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首批四个县监察委员会相继产生并挂牌

  1月5日、6日,随着玉树草原上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4县监察委员会的牌匾庄严地悬挂在办公楼前,我省首批县级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月5日,在曲麻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曲麻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如金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在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根据新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一时间,在治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也依法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月6日,杂多、囊谦两县监察委员会也相继依法产生并挂牌。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实现对本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据介绍,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县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州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精细施工。同时,组织部、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单位密切配合,从划转人员编制、开展谈心谈话、人员考察、酝酿班子成员名单、组建监委班子、人员融合等方面协同合作,确保了各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曲麻莱县县委书记董晋林说:“我县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下一步,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施工’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职责,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杂多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公却求旺说:“作为新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人员、工作、作风的深度融合,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展现新班子、新队伍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用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给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

  囊谦县监察委员会干部马云梅说:“我从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监察委员会后,深深感受到了‘一家人’的氛围。我认为变的只是工作单位,永远不变的是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今后,我将努力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据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正在按照“施工图”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要求,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随后,监察委员会将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形成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记者 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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