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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逃匿可没收其非法所得

2014-08-11 16:18 来源:新华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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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受案范围和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受案范围和程序。

  司法解释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司法解释还进一步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和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处理原则。


初审编辑:刘晓丽 二审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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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
没收;司法解释;违法;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被告人;人民检察院;恐怖活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