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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人社部纪检组对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后续教育帮扶

2018-06-07 10: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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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处理党员干部,不“一棍子打死”,而是认真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建信心,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开展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越用越活,越用越灵,不断丰富完善。

  “我是一个犯过严重错误的人,在得知处分决定后,有过悔恨自责,有过迷茫无措,但是党组织不仅没有放弃我,而且在最困难的时候给我温暖和力量,帮助我从阴霾中走出来。”受到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处分满一年后,人社部某司干部马昌宁(化名)深有感触地说。

  对受处理党员干部,不“一棍子打死”,而是认真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建信心,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开展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越用越活,越用越灵,不断丰富完善。

  “拉一把”“扶一下”,对犯错误同志不“一处了之”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广泛运用,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数量也越来越多。驻人社部纪检组提供的数据显示,这些年来他们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91人,除3人被开除党籍外,其他同志还都留在党内,绝大多数继续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有些还担任着领导职务。

  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后,这些同志不仅自己有了沉重的精神压力,背后还有家庭和亲人的关注和牵挂。人社部一名处级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说,自己在思想上经历了一些波动,从开始的悔恨自责、逃避现实,到觉得丢脸、没面子,再到怀疑和动摇,一度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感到绝望。如何让这些同志走出低谷、重新振作起来,鼓励他们继续更好地为党工作,成为摆在驻部纪检组面前的一道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六个统一”,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这不仅针对没犯错误的同志,也针对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还留在党内,我们就要用党内的方式进行教育和再造,而不能对他们抱有歧视的态度,更不能‘一处了之’、不管不问。”驻部纪检组组长耿文清说,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能简单理解为从轻处理干部,也不能将之教条化、机械化。处理时,要综合考虑违纪性质、认错悔错等情况;处理后,也要把开展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作为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延伸和拓展。特别是对受到前三种形态处理的同志,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当成组织的“累赘”“包袱”,而是应该教育帮扶,把他们拉到干事创业的正确轨道,引导他们重新走好人生路。

  犯错误同志也盼望着组织在关键时刻“拉一把”“扶一下”。人社部某司原副司长李志平(化名)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在驻部纪检组领导找他谈话时,他非常感动:“组织上没有因为我犯了错误受过处分而把我推到一边不管不问。说句心里话,犯过错误的同志特别需要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也特别感激组织的关心和帮助。”李志平的这番话代表了很多希望痛改前非、迷途知返的犯错误同志的心声。

  “解心结”“压担子”,让受处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重塑自我

  人社部某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唐松阳(化名)到人社部机关开会办事,经常会顺道到驻部纪检组的办公室转转。以前他可能会担心别人说他犯了什么事儿,现在他觉得这很自然。

  两年前,因所在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唐松阳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通报。从一开始觉得委屈、面子上过不去,到后来索性把受处分情况转发到朋友圈,坦然告诉亲朋好友“那个人就是我”,唐松阳的转变,与驻部纪检组多次与他深入谈心、帮助他反省密不可分。

  “从调查了解事实开始,纪检组领导就不断给我做思想教育工作,三位副组长都与我谈过话,耿文清组长更是在不同场合关心我和单位受处分同志的情况,解开了我的思想疙瘩,让我认识到失职问题的严重性。”唐松阳说,来得多了,就觉得驻部纪检组虽有铁面无私的“冷面”特征,也有关爱干部的“暖心”一面。

  驻部纪检组的大门常打开,像唐松阳这样时不时上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受处理党员干部不在少数。“我们与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发挥教育引导作用有着天然优势。”驻部纪检组副局级纪检员张嘉说。

  受处理党员干部大多思想苦闷,他们渴望找人倾诉,但每个人所犯错误不同,如果不去分析其个性特征,很难把思想工作做到心坎儿里。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如针对马昌宁家教严厉、注重荣誉感等情况,驻部纪检组领导在其受处分后的第一时间就找他谈心,从正面肯定他的过去,语重心长地开导他,努力调适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从零开始、再立新功。马昌宁所在单位既“搭梯子”,也“压担子”,一方面多次与其谈心谈话、帮助鼓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其业务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影响期满后,还专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恢复其党员权利。

  按照驻部纪检组要求,受处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党组织也积极行动起来,把管理教育帮扶纳入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范畴,并将有关情况适时向纪检组汇报。某司曾因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包括原司长在内的4名同志受到党纪处分,全司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反思。新任司长鲁士海在当年廉政谈话中形象地表示:该司现在是“大病初愈”,希望纪检组及时加点“病号饭”,给碗“面条”再加个“荷包蛋”,不断给他们增加“政治营养”和“纪律营养”。

  接到人社部党组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陈国进(化名)调整到本司工作的决定后,该司司长与全司同志挨个谈话,排解个别同志的顾虑,统一大家的思想。“全司上下坚信‘好的环境就能培养好的同志’。除了思想工作和督促管理,我们大胆交任务、放手压担子,对国进同志不歧视、不排斥,还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帮扶。”该司司长介绍,司里把陈国进安排在综合处,涉及钱、物、人事、文件等管理,既是一种建立在规范运行基础上的管理自信,也是对他的高度信任。陈国进深切地感受到,组织对他“给信任就是给机会,给工作就是给平台”,新的集体把他当成平等一分子,创造了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对其思想和行为的重塑起到了良好的催化作用。他很快调整了思想和工作状态,工作上积极作为,得到大家的好评。

  在耿文清看来,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既有思想教育工作,也有组织管理工作。“犯了错的党员干部,虽然一时受了处理,但不能让其背上一世负担,只要他们真心悔过、表现良好,该肯定的肯定,该使用的继续使用。”为此,驻部纪检组强化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人事司、机关党委等职能部门的日常沟通,特别是对涉及受处理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及时出具廉政等方面的意见。近日,陈国进等3名曾受处理的党员干部经过组织严格考察,重新得到提拔使用。

  共同施策、齐抓共管,把后续教育工作切实抓好

  驻人社部纪检组开展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两年多来,很多可喜的变化已经发生:像马昌宁、陈国进这样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过组织教育和自身反省,党员观念和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在以后工作中能够较好把握纪律与感情、面子与规矩之间的界限;像唐松阳这样受到追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则变压力为动力、化担责为担当,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受到处分后抓监督管理反而比以前硬气了很多,在工作中也较好履行了“一岗双责”;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不再当“甩手掌柜”,开始重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和日常监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成绩面前,驻部纪检组也在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对受处理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帮扶,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后续的教育建立在前期恰当处理的基础上,不枉不纵是前提。”“做好这项工作对我们纪检组干部的业务素质能力也是一种考验,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对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后续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见得立竿见影,咱们人员少、任务重,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没法干好这项工作。”……组务会上,纪检组的同志们纷纷谈起了体会。

  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是纪检机关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内在需要,但这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不能只靠纪检机关唱“独角戏”,需要各级党组织共同施策、齐抓共管。据了解,下一步,驻部纪检组将进一步带动并督促有关党组织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对没有有效担负教育管理责任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夯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全体党员,这当然包括受到处理的党员。我们要通过不间断的工作,让党员干部体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耿文清说,目前,对受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后续教育工作尚在探索中,有关制度规范及配套措施仍待健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初审编辑:方媛媛 二审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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