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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环保部门成我国企业负担最大来源

2010-10-12 07:11:4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清理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一直不曾间断过。

    自从198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凡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在需要减轻的企业之列。1997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减负办”)成立,其职能就是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获悉,此次减负行动,着重减轻的是企业过重的非税负担,尤其是着重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

    在我国,政策性规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政策性规费的收费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目前,如何界定“企业负担”,社会上存在很大差异,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按产生来源将“企业负担”分为:政策性负担(由立法或者政策的制定中形成,在执行过程体现的负担行为)、行政性负担(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由企业担负的费用,比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等)、社会性负担(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三大类。

    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看来,公务机构太多和人员规模太大是导致行政公务事业化和收费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近年来,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门将本属于公务性质的机构设置成了事业性质,一些本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成了事业编制,目的一是躲避公务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二是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中的事业人员部分可以向社会收费罚款,以解决机构和人员扩张形成的经费紧张问题。

    周天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公务机构和公务员队伍设置中,设置成事业单位的行政和执法部门有很多,包括质监、环保、银监、保监、海事、空管等等。许多政府公务机构中的一部分也按事业单位设置,或者一部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类似这种行政执法部门,往往是组织部门派干部,编办给编制,物价部门允许收费。“本来是政府公务,却让它们事业化和收费化。”

    周天勇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门,包括一些有授权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有税收形成的财政支出供养的机构,如信访局等;有允许去收费交到财政再由财政下拨满足经费的机构,如工商(2008年9月,对工商收费体制进行了转变为财政拨款的改革)、质检、卫生防疫、城管等等;有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相结合的机构,如运政、交警等等;还有一大部分没有进入行政事业编制,由收支两条线和自收自支供养的一些非编制机构和人员,诸如政府临时性的某某办公室和大量的协管员等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负担的重要来源。

    高收费必将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应就会大大减弱城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城镇容纳劳动力就业的容量也就会跟着相对缩小。根据周天勇的研究,除了税收外,收费和罚款多少,与每千人口拥有中小企业的数量、城镇人口从业率高度相关。换句话讲,就业困不困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收费罚款轻重有关。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有五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中小企业有哪些负担

    在采访中,不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非税方面的负担太重。江苏省一家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老总告诉记者:“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个是最高的,也是对中小企业造成负担最重的。”

    在采访中,很多学者也对企业负担过重问题颇为担忧。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对《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认为,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协会或者学会,按道理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我国现有行政体制下,这些单位都有政府背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那些中小企业不参加肯定不行。“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有各种各样的制约关系在里面。”

    相比中小企业,国有大企业就好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跟国有大企业之间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或其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工作背景。

    由此,中小企业成为减少各种“三乱”行为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治乱减负工作的关键所在。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须藏富于民,国家有了一定经济实力,才能稳定、富强,基于此,必须大力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为中小企业减负。”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希燕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那么,中小企业负担到底有多少呢?

    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在两年前参与了一项由相关部门召集的企业非税负担情况的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针对268家不同所有制结构(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少数集体企业)的企业,所调查企业的员工数大多在2000人以下,企业的资产规模大多在4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

    该学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此次调查从“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乱排比、企业遭遇强拉赞助、企业遭遇政府项目拖欠款、垄断行业乱收费、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项目对268家企业进行问卷后,将各种不合理负担按指数高低进行排序,指数越高,则此类负担越重。调查显示,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强迫订购书刊”、“各种摊派”、“强拉赞助”(见图表)。

    此外,该调查还对企业负担产生的来源进行了问卷调查,有16个部门在被调查之列。综合估计来看,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初审编辑:李楠 二审编辑:
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