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出台的政令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不该落得个“朝令夕改”的结果。之所以有这么多“短命”政令,大概可分三种:一是损害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例如“禁狗令”。二是未经过法定程序,例如一些地方税收部门仓促出台“房产加名税”,有违“税收法定”原则。三是脱离实际,难以执行,例如卫生部要求挂号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一些医院对此表示,“只能尽量做,但不是100%能够达到”。
前两种情况,因政令违背民意、不合程序,往往很快收回,注定“短命”;而后一种情况,虽然政令表面上仍在实行,效果却已经大打折扣,造成事实上的“短命”。无论是哪种情况,给老百姓的印象就是政府出台政令不严谨、太随意。一些政令甚至已经给百姓生活带来实际困扰,即使发现不妥后收回,老百姓受到的损害和心里的怨气,是可以想见的。脱离实际的政令,也会引发作秀的质疑。这条政令明明不对却硬要执行,那条政令看似有理却执行不了,不仅搞晕老百姓,而且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老百姓心目中,又会是什么形象?
政令短命的具体原因可能有好几种,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出台政令的部门,有没有真正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有些政令的出发点是不错的,却只看到表面矛盾,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真正关切所在,结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执行起来也不那么顺畅。
要让政令长寿,还得让政令的出台慢下来。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征求的民意耐心倾听,该做的调研也要脚踏实地。为了解决管理难题或应对舆论压力仓促出台政令,无助于问题的根治,反而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政令出台前,有关部门当慎思,宁可慢些再慢些,也要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