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张文华杀人后留遗书假装自杀,然后假冒表哥唐建敏之名抢劫,2002年被当地公检法以“唐建敏”结案并判处、执行死刑。他死前检举自己的杀人“同伙”徐浩,徐浩否认杀人,但因死无对证被判死缓,至今关在监狱。(详见今日商报A4版)
这不是故事,却比故事更加传奇;这是惊天奇案,其后的故事,却比真相耐人寻味。
警方侦查、抓人、复盘、结案,检方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二审,最高法复核,最后验明正身,执行死刑。这叫明正典刑,如果程序合法到位,应该是相当严谨的,然而,宜昌枪毙的这名死囚,却成功地冒用表兄身份,直到执行死刑,判决书和处决通知书被送达家属,公检法机关,无一发现这“唐建敏”的真身是张文华。
好在这不是冒名顶罪案,警方抓人蒙对了,法院判决、枪毙也蒙对了,否则,第二个“聂树彬”恐怕将落户湖北宜昌;在法律意义上,唐建敏作为一个已被执行死刑的死囚,应该被注销户口,然而,他却在这9年里,娶妻生子、生活如常。除其“北漂”京都,少有人知道下落外,恐怕还有一个相关方面羞于启口的原因:死刑判决书、死刑执行通知,没有送达当地政府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事过9年,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不是立功受奖就是早已升迁,如果真相归位,他们将会难辞其咎,涉事部门也自然脸上无光。人,或者公权力部门,都珍爱羽毛,不足为怪。这是个人利益和部门“名声”,纠结一起的结果,一向被宽容的民众,只能将它当故事来读。但是,此案的“死囚遗罪”,却不容忍任何人当作故事来读。
两个案子,虽非同地警方、检方和法院办理,却能从中看见前一案件的影子。谁能保证,徐浩不是第二个“佘祥林”,不是第二个“赵作海”?更加荒唐的是,公诉方竟称“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犯罪”。“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起码原则何在?据称,湖北省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两案能否并案侦查,还民众以真相?咱们拭目以待。秦维川 昆明 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