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沸沸扬扬的“川大副教授涉嫌抄袭台湾硕士论文”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四川大学经过调查核实和专家鉴定,近日发布处理决定:该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光学术抄袭属实,开除其党籍、公职,留用察看一年,以正学术之风。
回顾这一事件,最值得称道的不是台大哲学博士高君和的慧眼辨假,也不是台师大硕士郑倩琳的积极维权,而是四川大学对学术造假的“零容忍”态度和“不姑息”作为。
从今年8月接到举报,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到9月21日作出处理;从研究生导师资格、公职、党籍一撸到底,到撤销申报项目,追回奖项和奖金;不到两个月,川大对李小光抄袭行为反应之敏锐、行动之迅速、追究之彻底、问责之严厉,有如一道热辣劲爆的川菜,生猛有力度。
当然,在抄袭事实和制度规范面前,这样的惩处不仅合法,而且必须。从理论上讲,这实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然而,川大惩治学术造假快刀斩乱麻的速度和力度,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还是显得难能可贵,甚至特立独行。
纵观近年来曝出的学术不端事件,乃至最近的院士举报院士事件,往往是举报的多,处理的少;慢处理的多,快处理的少;成悬案的多,有定论的少;“罚喝酒”的多,动真格的少;个人回应的多,部门介入的少。这五多五少,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学术造假行为惩治不力的局面,客观上让不少造假者只背负道德骂名,却逍遥于法度之外,实际上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破窗效应”,持续恶化着学术风气,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让学术不端现象在“棉花拳头”下愈演愈烈。
就在去年,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面对博士论文抄袭的指控,主动申请上海大学和复旦大学启动调查程序,最终维护了自身清白。如果说朱氏的“风度”主要源于个人的道德自律,那么川大的“力度”则更多的因为制度效力,该校制定和实施了较为完备的学术规章制度,还有快速反应的调查惩处机制。
相对而言,朱氏范本可遇不可求,所以至今还是孤例;川大样本可学也可用,而且更具现实针对性,不失为治理学术造假的必由之路:制度发力,部门出力,处理得力,给社会一个既迅速又负责的交代。沿着这样的路径,净化学术土壤才会有普遍管用的方法,学者们也才会在规则的敲打下,更为真切地感知心中道德律的呼唤。 (李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