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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不应靠情妇,“倡廉”需盯三类人

2011-10-12 15:23 来源:红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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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统计,90%的落马贪官都跟情妇脱离不了关系,情妇似乎成了反腐的主力军。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也是如此,不过他并非毁于自己的情妇,而是毁于部下的情妇。近日,王纪平因涉嫌贪污1047万元、受贿435万元,于日前被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10月11日《京华时报》)
  
  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太杯具了!贪官毁于情人之手的方式有很多,与情人反目鱼死网破的、情人间争风吃醋举报的、微博打情骂俏的、泄露艳照的,但唯独没有“栽”在部下的情妇手上的,王局长现在估计“憋屈的”难以自抑。
  
  当然,贪官落马,纪委监察部门也是“喜悦的”难以自抑,毕竟不战而屈敌之兵是一桩美事。但是话又说回来,不费一兵一卒取得成功用于什么地方都可以,唯独不能用于反腐败。当情妇成了反腐的主力军,不得不让人慨叹那些林林总总的反腐制度和反腐技能去了哪里?换句话说,情妇成为反腐斗士,纪委监察部门应该脸上无光才是。
  
  这种现象正常,但也不正常。说其正常,是因为官员“八小时之外”全部属于情妇们,官员们藏污纳垢的桩桩腐败都被情妇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拿在手里,情妇们甚至还为官员的腐败“搭把手”,一旦情妇举证,无疑便点了官员的死穴。说不正常,是因为廉政的制度不断完善、载体不断创新、力度不断增强,纪委监察部门构建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更是织成了天罗地网,却始终堵不住“漏网之鱼”。
  
  但归根结底,情妇——不管是谁的情妇——成为反腐的主力军都是“不正常的”。不得不反思的是,传统反腐倡廉手段是否“盯错了人”,漫天撒网的廉政管理制度是否管用?笔者倒认为,反腐倡廉没必要“四处撒网”,只要找准三类人群足矣。一是盯紧“抢眼人”。腐败多表现为经济问题,应从经济环节着手,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岗位进行监控。二是留意“聪明人”。“聪明人”多为某个岗位待的时间久的老资历老资格,对自己熟悉的“三分自留地”较为精通,因此易“耍小聪明”。三是关注“领导人”。不惟中高层干部,一起基层“领导人”或多或少也经手一些权力事务,拥有适量的裁量权,便比一般人腐败机会要大得多。
  
  物必内腐而后朽,腐败的发生无一不与放松自律有关,显然罪不全在情妇。因此,反腐倡廉不能依仗于情妇们的自行举报和互相揭发,要想真正发挥反腐利剑的威力,恐怕还要继续加大对反腐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稿源:红网]
[作者:李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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