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让差生戴绿领巾(10月18日《华商报》),引发了网民的围观,几乎众口一词,炮轰校长,不少网民说,照这个逻辑,是不是该给这个学校的老师戴绿花,该给这个学校的校长戴绿帽子?调侃声里透露着莫名的愤怒。
用“绿领巾”惩罚差生,是如何不妥,其实不用细加讨论,稍懂一点教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也正是它一经披露就备受谴责的根本原因。奇怪的是,它居然就在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实施了,揣测一下它得以实施的过程,可能很有意思。
从网上搜索可知,这是一所公办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学校。它的办学理念,是如此表述的:“学校以办特色学校,办生态学校,做人性教育为办学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依法规范办校,诚信办学。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从而实现构建‘绿色校园、人文校园、数字校园、国际校园’的办学目标。”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在这个学校的办学理念中,“绿色”是褒义的,不应该用作惩罚才对;至于“人性教育”、“人文校园”,更不该允许出现污辱学生人格、摧残学生自尊的病态行为;而这么低级的错误,出现在一个有志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学校,更让人匪夷所思,改革的结果,怎么就吸引了一个让人觉得脑残的校长和一批甘心卖力实施这一病态行为的教师呢?
让人不解的是,这一主张提出伊始,校长以外的副校长们,是否有过异议?如果有,这些异议又是如何被否定的呢?当这个决定向教师宣布伊始,教师们是否有过抵触?如果有,这些抵触又是如何被消解的呢?形成这个决定并着手实施伊始,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有所风闻?如果有所风闻,怎么就会容忍它继续实施呢?
如果能把这些问号都一一打开,就可以推而广之,进而知道,为什么无数遵循教育规律的举措,譬如减轻学业负担,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不准进行过早的文理分科,实施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往往无法推行;反之,同样可以知道,为什么无数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譬如收取高额的择校费,允许班级学额严重超标,引入大量的教辅资料,利用节假日有组织的补课……却能通行无阻。
我们从来都不缺乏教育创新,只是有权决断创新手段的人,也许并不懂教育,或不准备按教育的规律办,或甘心违背良知干违背教育规律的事,结果,符合规律的创新,有可能寸步难行;违背规律的“创新”,有可能大行其道。对一个区域来说,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是有决断权的人;对一个学校来说,校长是有决断权的人;对一个班级来说,教师也是相对具有一定决断权的人。如果当这些人或者不懂规律,或者懂得规律而不准备遵循规律的时候,类似用“绿领巾”惩罚差生的病态行为,就难免公然实施。
管教育的人,搞教育的人,如果对教育规律并不了解,或对教育规律没有敬畏之心,尤其是当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公然推行的时候,会表现出盲从的集体无意识,教育就没有底线可守,就难免乱相纷呈。“绿领巾”事件又一次挑战教育理性了,每一个关心中国教育的人,都该意识到,需要坚守的仍然是“遵循教育规律”这一教育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