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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资格指责“老百姓事儿多”

2011-10-20 15:34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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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舟

  近日,陕西定边县群众反映该县森林公园大量树木枯死。经调查,该公园园区道路绿化死亡率估计已过半,部分地方绿化死亡率达90%。而定边县林业局长在回应此事时称,老百姓就是事儿多,是吃饱了撑的。(《北京晨报》10月19日)

  由公共财力承担的公共园林大量树木枯死,作为纳税人对此提出善意的质疑,怎么能称之为“事儿多”?老百姓“事儿多”,根源就在于公权力“事儿少”,如果职能部门都尽职尽责,老百姓又何必“吃饱了撑的”?如此极端个性的话语或许是一时冲动出口,但在此背后的权力审美心态却值得追问。

  首先是权力的傲慢。不把老百姓当回事儿,却忘记了,不论是手里的权力还是权力所支配的公共财力,都来自于老百姓。掌握公共权力却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这种权力傲慢实在是要不得的。

  其次是拒绝公共监督。对于行政公权力的监督,无非就是以法律制度为依托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在某种意义上说,外部监督即公共监督的效力会更大。轻飘飘的一句“老百姓就是事儿多”,无疑就准备将公共监督挡于门外。

  掌握公权力的国家公务人员,由全体纳税人供养,向公共社会提供管理和服务——这种天然的契约关系,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公权力依法履职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而作为公权力来说,应该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引入公共监督,以此提升内部管理的效率和廉洁度。这才是健康的权力伦理。而指责“老百姓事太多”、不愿意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如此异化和走样的权力审美,只能意味着公共监督力量的虚置和无力。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表现在行政体制上,就是从一个“全能政府”转型为一个“有限政府”。然而,行政管理体制转型却滞后于公共管理体制转型的进程——政府内部监督仍然局限于部门内监督或部门之间的监督,由于涉及部门利益,这种内部监督因为监督职能不明晰,过于泛化,大多数流于形式,远远满足不了服务型政府的需求。而与内部监督相比,最近几年的公共监督力量虽然逐步兴盛起来,但在很多地方却还是会遭遇重重阻力,个别政府部门仍然不习惯、不喜欢接受公共监督。这种现象及其背后的权力审美是现实存在的,只不过有些会口不择言说“老百姓事儿多”,而有些则在心里表示不屑一顾。


初审编辑:宋宪霞 二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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