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长沙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生;
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所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07—1993.03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工、工程师(其间:1990.09—1991.0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语专业学习;1991.09—1992.12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研究院学习);
1993.03—1994.12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干部、主任科员;
1994.12—1996.05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副处长;
1996.05—1998.07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处长;
1998.07—1999.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核反应堆处处长(其间:1998.01—1999.01挂职任湖南省平江县委副书记、科技部驻湘科技扶贫团团长);
1999.01—2000.07中国驻法国使馆科技处一等秘书(正处级);
2000.07—2000.1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正处级干部;
2000.11—2001.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副司长;
2001.07—2002.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2002.07—2005.0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兼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5.08—2006.1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其间:2005.03—2006.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6.12—2008.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08.03—2016.10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16.10—2017.05河北省委副书记;
2017.05—2018.03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8.03—2020.04生态环境部部长、党组书记;
2020.04—2020.07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20.07—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八、九届省委委员,山东省十一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