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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埋单的这些饭局,领导干部"吃"不得

2019-12-23 16: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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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被“双开”,通报直指其“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同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第1起就是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委原书记苏树锋等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致使该区连续发生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

  2019年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被“双开”,通报直指其“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同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第1起就是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委原书记苏树锋等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致使该区连续发生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因“嘴上不慎”跌入陷阱。我们梳理了一些典型的违规吃喝案例,给大家伙儿提个醒:老板埋单的这些饭局,领导干部“吃”不得。

  和谁吃?

  管理服务对象请吃喝,饭局往往成了饭“局”

  党员干部参加聚会,“和谁吃”很重要。2018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首次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增加为统计问题类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将“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列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判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标准,不是以党员干部主观意愿和想法为依据,凡是职权客观上可能影响对方政治、经济等方面利益的,即可能违规;也不是以宴请实际付款人与党员干部的关系为依据,只要参与人同党员干部之间具有管理和服务关系,特别是参与人属当前承办事务的当事人,即可能违规。例如——

  开展执法检查期间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2018年5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四处处长金义强带领稽查四处干部周露,会同宝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谢民航、副队长陈剑青、干部宫圣顺和冯少军,在对宝山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后,于当日午间,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餐费约1800元。2018年9月至11月,金义强、谢民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露、陈剑青、宫圣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少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2019年2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科级审判员李晋星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等问题。2017年12月底,李晋星利用办案之机,在海口和三亚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私企老板刘某组织的宴请,并借办案之名,要求刘某为其特定关系人阎某等二人支付赴海南旅游相关费用共计5800余元。此外,李晋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李晋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违规接受辖区内管理对象宴请,泄露工作秘密。2016年9月,黄志雄担任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新东派出所副所长后,多次违规接受辖区某酒店管理人员的宴请,2017年春节期间还收受该酒店管理人员所送人民币3000元。2017年4月至7月期间,黄志雄多次授意他人提前向该酒店管理人员透露公安机关将对该酒店涉黄场所进行检查的行动信息。2018年2月,黄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哪儿吃?

  再私密的地方也难逃纪律之网

  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公开大吃大喝风险与日俱增。“躲起来吃”,就成为一些干部掩人耳目的办法。然而不少案例表明,越是私密的地方,越得长点心——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2017年8月,湖北省纪委通报邱剑明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问题。2016年12月4日晚,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邱剑明接受涉及市中院多起诉讼案件的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邀请,到该公司开发所有的楼盘“军茂商城”七楼聚餐。席间,邱剑明喝了一些红酒,其他人喝了一瓶古井贡原浆白酒。饭后,邱剑明离开回家。“军茂商城”七楼300余平方米的房屋与其他楼层的经营办公场所隔开独立,入口设有门禁系统,屋内以高档中式装修为主,有专门的餐饮包房、客房、棋牌室、健身房、书画收藏鉴赏室等餐饮休闲娱乐场所,收藏有大量的名家书画。陈某为了方便宴请与之有交往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生意朋友,在该场所中长期备有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聘请有专职厨师,该场所不公开对外营业,不向普通员工开放,具有私人会所性质。邱剑明曾多次在“军茂商城”七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7年3月,十堰市纪委给予邱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一桌餐”宴请。2017年1月,福建省纪委通报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接受“一桌餐”违规宴请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石好荣先后接受厦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蔡某、六桂堂文史研究会副会长洪某、湄洲湾北岸商会秘书长蔡某等业务关系人的宴请。在接受以上违规宴请中,石好荣均指定用餐地点为厦门市厦禾路一住宅区内的某陈酒养生收藏馆。石好荣接受宴请的场所即所谓的“一桌餐”场所,一般设在社区(居民区)内,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无税务登记,地点隐秘,为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披上了“隐身衣”。2016年3月,厦门市纪委给予石好荣党内警告处分。

  躲进老板内部食堂违规吃喝。2019年9月,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镇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张镇城在担任诏安县委书记期间,频繁(平均每月1次)在诏安工业园区某私营企业内部安排聚餐、娱乐,饮用高档酒水,食用野味等高档菜肴,有关费用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承担;此外,张镇城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1日,张镇城被“双开”,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家中安排的宴请。2016年2月,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张卫平和副主任潘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家中安排的宴请。2017年6月,张卫平、潘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2018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其进行通报曝光。

  谁付钱?

  向老板伸了手,再好的饭菜也烫口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老板为领导干部的“吃喝”忙前忙后,既不是“人傻钱多”,也不是“兄弟义气”,他们看中的无非是干部手中的权力。“推杯换盏”中,原则让了步,规矩抛一边,幕后交易悄然进行。无数案例表明,向老板伸了手,再好的饭菜也烫口——

  请朋友吃饭,让老板买单。2019年5月19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李龙等人到辖区实地考察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当日中午应邀到该市某民营企业食堂接受宴请。此前,李龙还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在该民营企业食堂宴请朋友。上述三次宴请餐费及酒水均由该民营企业承担。另外,李龙在2016年春节前接受宴请时,还收受该民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河北省纪委给予李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向企业索要白酒,宴请与其有工作往来的公职人员。2016年8月29日上午,河南省巩义市孝义街道辖区内某企业因违规喷漆污染环境被举报,巩义市环保局孝义中队两名工作人员和孝义街道办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吴文举一同前往调查。核查结束后,该企业提出约请吴文举等人吃顿“便饭”。吴文举没有立即答应,而是让其准备两瓶杜康酒,晚上再请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吃饭。当晚,吴文举以私人名义宴请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一行7人,并由上述企业提供价值约人民币560元的两瓶杜康酒。餐后,吴文举私人结算餐费500元。2016年9月,吴文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赴宴人员被处分。

  干部组织聚餐,餐费由承包机关食堂的私营企业承担。2019年5月,河北省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再鹏在市人大机关食堂组织聚餐,让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晓陪餐,餐费由承包市人大机关食堂的私营企业承担。2019年7月,邯郸市纪委给予王再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晓同志批评教育。

  “吃喝”非“小事”,“乱吃”要“出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对目的不纯的饭局坚决说“不”,做到不触电、不嘴软、不栽在因“饭”而设下的“局”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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