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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2020-03-04 16:01 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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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鲁网3月4日讯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临清市松林镇大郝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国俊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至2018年4月,赵国俊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低保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致使该村两名村民违规领取低保金8696元。2019年12月,临清市纪委将上述问题与赵国俊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沙镇镇经委工作人员宋晓明在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宋晓明具体负责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期间,未按扶贫工作要求审核把关,致使257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了国家扶贫政策;未按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规定及时将死亡人口予以注销,侵害了正常扶贫工作秩序。2019年2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宋晓明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侨润街道城建办主任李作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作斌不正确履行对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的职责,致使该镇两户危房改造档案材料造假,2.6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被骗取。2019年11月,阳谷县纪委给予李作斌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待扶贫工作消极懈怠,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安排打折扣、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我市脱贫攻坚成效,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主动对照检查,强化履职尽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尽锐出战、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紧盯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善作善成。要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的一查到底,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作风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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