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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精神立于民心

2020-12-04 13: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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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正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做到这点的关键则在于让宪法精神立于民心,只有将宪法精神厚植于人民心中,全社会都在法治轨道有序运行,全面依法治国才不会是“空中楼阁”。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托举着中国梦,承载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正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做到这点的关键则在于让宪法精神立于民心,只有将宪法精神厚植于人民心中,全社会都在法治轨道有序运行,全面依法治国才不会是“空中楼阁”。

  让宪法精神立于民心,一方面要形成宪法文化。实践中看,宪法的学习宣传尚有值得反思之处。有些学习宣传呈现短期“热搜”表征,仅在宪法日搞些宣传,缺乏系统性、制度性规划;或者宣教缺乏针对性,不分身份特征、知识层次,搞“一锅烩”,远达不到效果;还有些地方无法形成合力,各执法部门的法律宣讲“各美其美”,不能有机关联,这些都是万万要不得的。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宣传学习、提升精准性,才可让宪法真正深入人心。比如,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宪法“七进”、法治颁奖典礼、文艺作品评比、法治公益广告等一系列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人民的举措,以促使干群不断增强对宪法的认同感,提升宪法意识,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

  另一方面就是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决不允许何组织和个人有超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联系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作为执纪执法一员,特别是监察法颁布后,执法情况增多,更要在知识储备上学深一层,先行一步。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恪守宪法准则。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坦然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方面的监督,在纪律和法律执行和遵守方面要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给党员干部带个好头。以坚定不移地做到“两个维护”为“圆心”,绘就学习宣传宪法“同心圆”,真正将宪法精神嵌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各项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公平正义和激浊扬清的力量。

  自2014年设立“国家宪法日”之日起距今几近七年。七年里,宪法已然由看似“居庙堂之高”法律条文渐变成走进“寻常巷陌”,融入百姓生活的“护身符”。这番变化源自于因丰富法治实践带来的信任感,同样也源自于宪法精神的普及、弘扬与认可。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安徽省决定于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全省开展2020年 “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相信在全省广大干群的宣传学习实践中,宪法定能持续发挥出良法治国安邦的恢弘伟力。(付静思)


初审编辑:赵家豪 二审编辑:编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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