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韶关市政协原副主席邓建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广东省纪委此前公布的案情,2014年7月19日,邓建华为其大女儿操办婚宴。婚宴共设酒席25席,宴请约250人,收受有关人员礼金共计人民币65700元。2015年3月8日,邓建华为其小女儿操办婚宴。婚宴共设酒席51席,宴请人员约510人。其中,宴请韶关市及乳源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共计6人,当地私营企业主共计3人,收受上述9人礼金共计人民币7200元。这次婚宴,邓建华事前申报规格为15桌150人,邀请范围为亲戚朋友,申报规模和范围均与事实不符。此外,邓建华在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并在球场公款支付餐费4560元,通过韶关市政协财务报销入账。2015年9月,邓建华因顶风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记者 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