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信访举报35594件,处置问题线索20595件,立案5726件,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2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93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挽回经济损失3.52亿元……
这是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出的成绩单。一组组数据彰显了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腐的决心。
高压惩腐 勤拍“苍蝇”
2017年2月18日,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发布了一则消息:乌海市委原书记侯凤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培明、赤峰市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1天之内4个厅级干部同时受到严惩,一时引发关注,而这只是自治区纪委高压反腐的一幕。
自治区纪委把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惩治的重中之重。积极转变思路,改进方法,反腐“利剑”越磨越亮。
狠打“老虎”,党心民心振奋;勤拍“苍蝇”,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治区纪委在全区集中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严查快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1月,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年12月,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作出工作安排:“来自基层群众的涉农和民生方面的反映,请信访室认真分析梳理,列出一批又一批拍‘苍蝇’的案件,交办下去,限时办结,公之于众,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自治区纪委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涉农涉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违纪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乱作为,导致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在自治区纪委网站、报纸和当地媒体同步通报典型案例。随着基层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一批违纪党员干部受到查处,突出问题得到纠正,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反腐败带来的红利。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在开展的三轮“拍苍蝇”行动中,共向基层交办相关问题线索204件,办结142件,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抓早抓小 严查快处
“这种提醒太及时了!”2016年1月,林西县地税局税源科科长赵华接受约谈之后说。有纳税人反映她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单位纪检组的同志马上对她进行了约谈。经查,反映不属实,但赵华在工作方式上存在不当之处,已督促其整改。如今,这样的谈话提醒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成常态。
自治区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制定出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制度,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在谈话函询中,准确把握标准和尺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谈而不核、函而不核或以谈代查、以函代查等情况发生,真正体现了纪律审查的“全面”和“从严”。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提醒谈话14717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2.73%;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3899人,占19.27%;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1053人,占5.21%;移送司法机关565人,占2.79%。
自治区纪委按照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吃干榨尽”向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转变。“快查快结是形势需要、任务需要,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快查快结的内涵,正确处理好绝对与相对、质量与效率的关系,优化流程、强化监管、深挖潜力,努力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刘奇凡表示。
该区推行挂图办案工作法,实行一案一组长、一案一团队制度,加强执纪审查中数据化、信息化手段的使用以及理念的转变、方式的创新,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切实增强了纪律审查综合效果。(记者 付金泉 通讯员 张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