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3日讯 今年以来,驻教育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完善规章制度。驻教育部纪检组督促并协助教育部党组重新审视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制定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0项配套规章制度,经调研论证,对其中3项作了进一步完善修订。修订《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瞄准实施中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对7个方面作了26处具体修订,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补充制定《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围绕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科技成果转化取酬等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要求。修订出台《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紧扣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以及中央巡视组、教育部巡视工作发现的直属单位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中央要求落地落实,同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内容进一步具体化。
开展“回头看”。驻教育部纪检组督促教育部党组组织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集中对部分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出国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从检查情况看,发现公务接待费用科目列支不够规范、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等7个具体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督促和指导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实践“四种形态”。驻教育部纪检组对日常受理、中央巡视组及教育部巡视组移交的共计175件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分类处置,共谈话函询122件(其中诫勉谈话37人,提醒谈话27人,函询58人),给予党纪处分24人,政纪处分10人。(驻教育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