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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9.2杀警越狱案宣判 2人死刑1人无期

2015-11-13 15:20 来源:中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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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3日上午10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9·2”延寿杀警越狱案犯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进行一审宣判。庭审宣判结果:高玉伦、王大民死刑,李海伟获无期徒刑。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杀害一名监管民警,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逃脱。案发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缉捕工作,同时警方调集警用直升机协助搜捕。经过十天的抓捕,直至2014年9月11日17时,延寿县看守所“9·2”逃脱案件中3名逃犯全部落网。 王晓丹 摄


初审编辑:鲁珊珊 二审编辑:编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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