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农村,不少人会不自觉地将落后与之划等号:泥泞的土路、随处可见的牲畜粪便、吱吱嘎嘎的压水井……而今,在山东,这些几乎已经成为历史,一首首极具现代气息的“乡村文明歌”正在唱响。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势在必行。2011年4月底,山东省在全省农村启动了“乡村文明行动”。这项活动历时5年,贯穿整个“十二五”时期,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农村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农村美好新幸福家园为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城乡统筹、上下联动的原则,运用科学规划、项目建设、教育培训、创建活动等综合手段,通过建立领导责任、资金投入、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一年多来,村容村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文明素质和乡风文明得到提升,“乡村文明行动”初见成效,很多地方的农民不管是生活起居还是精神世界,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水泥路通到家门口,户户两层小洋楼,门前绿树成荫,老人们三五成群打着门球……”这是光明日报记者对邹平县乡村文明协调发展的生动概括。而这也是很多文明乡村的缩影。
山东省省委书记姜异康曾表示,“乡村文明行动”涉及到农村的方方面面,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生活方式、乡村道德、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重点任务,着力提升乡村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也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乡村文明行动建设’的生动实践。”(投稿人: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