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爆竹声声辞旧岁”。每到春节,绚丽的烟花、大红的爆竹为泉城奏响了新春之曲,谱写了快乐篇章。然而您可曾想到,经过一夜烟花爆竹洗礼后,我们的城市将承受怎样的环境压力?科学研究表明,烟花爆竹燃放时,将产生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同时,燃放还会带来噪音污染和大量的纸屑、纸筒等废弃物,严重影响了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不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安静和谐、整洁有序的良好城市环境的直接“杀手”。尤其是在经历了今年1月份连续雾霾天气后,如果仍然不计影响地燃放烟花爆竹,将与广大市民呼吸新鲜空气、畅享美丽泉城的热切期盼,与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艰苦努力,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格格不入、背道而驰。
在市委、市政府尽力做好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各项空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同时,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保护蓝天,人人有责;减少污染,从我做起!请您做到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七个不要”:
1.不要在气象部门发布大雾预警、环保部门发布严重污染预报后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不要不加节制地集中燃放“开门鞭”、“迎新鞭”、“团圆鞭”等,让空气质量、卫生环境的污染“雪上加霜”。
3.不要在深夜24:00后至次日凌晨5:00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影响老人、儿童以及病人的必要休息。
4.不要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等,请选择电子爆竹、音乐、鲜花等新颖的喜庆方式,健康、低碳安全、环保地过新年。
5.不要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6.不要在建筑物内、阳台、楼顶,特别是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给卫生保洁人员的清扫带来不便,燃放后应移除余火,并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拒绝二次污染。
7.不要让未成年人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同呼吸、共命运,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节日环境,让我们一起少放一支烟花,减少一份污染,用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迎接新春。为泉城的天空更清亮、空气更清新贡献出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
感谢您为美丽的泉城、自己的家园作出的点滴贡献。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