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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地税局税收宣传实现“五个转变”

2013-04-26 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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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搞好宣传月集中宣传的同时,制定长期、中期的税收宣传规划和目标,把税收宣传作为工作职责寓于日常征管之中,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一是实现由集中宣传向经常性、长期性宣传转变。在搞好宣传月集中宣传的同时,制定长期、中期的税收宣传规划和目标,把税收宣传作为工作职责寓于日常征管之中,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实现由税务部门单独宣传向协税单位共同参与转变。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具体部署,取得对税收宣传的重视和支持,广泛争取财政、工商、房管、国土、建委等协税部门的支持,促其发结合行业特色和业务覆盖,对纳税人有针对性进行税收宣传,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构筑宣传合力。

  三是实现强调声势宣传向注重宣传效果转变。把评估税收宣传效果落脚点放在实际成效上,以征管服务、规范执法、税额核定、纳税申报、廉政建设等工作满意度是否真正提高,社会各界是否广泛关注税收工作等指标来衡量和评价税收宣传工作质效。

  四是实现由侧重纳税人义务宣传到注重征纳双方义务、权利宣传的转变。宣传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进行全面宣传,不仅让纳税人明确义务,还让他们知道权利,部分纳税人围绕税收宣传主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散发税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起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五是实现由传统手段宣传向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宣传的转变。通过大型户外LED显示屏、申报网站、手机短信、飞信微博等绿色方式,使税收宣传更加便捷、直接,更加形象、深入、贴近广大纳税人。(孙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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