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历年来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问题非常重视,尤其是对其中的乱收费问题,三令五申要求各级政府予以清理、整治。然而,一些行业的收费项目却呈日益增加的趋势。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合法的与不合法的,听命行事的与自行其是的,界限不清,繁杂混乱。一些乱收费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交通运输行业,居高不下的过桥过路费,令许多司机不得不绕道而行,治理超限超载反而越治越超;在医疗卫生行业,看病难看病贵,让不少患者家庭因病返贫;在金融行业,银行收费五花八门,多如牛毛且价格日涨,以致出现顾客存款越存越少现象;殡葬服务业的天价收费,让一些地方的老百姓感叹“死不起”;商品房交易和物业管理中暗藏的收费玄机,令顾客稍不留意就挨宰。
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其掌握并滥用审批项目、执法、监管的权利,结果使一些原本属于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无偿服务,变为“吃拿卡要”的有偿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工商、质监、卫生、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存在的一些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
各种各样的乱收费,蚕食着改革发展的成果,已成为压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
为什么乱收费问题在今天仍普遍存在?从大环境来说,我国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未充分建立起来,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因此,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无法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是造成乱收费的直接原因。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以为集体“谋福利”之名,有的利用行业优势,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加重群众负担。而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一些行业,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是其经营准则。因此,它们或者利用垄断地位或者钻法律的空子,巧立名目乱收费、高收费。
二是监管不力、查处不严。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措施,如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但在贯彻执行中,监管、执法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查处不严格,发现问题以清退为主,很少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结果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是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人不懂政策,不知道什么是乱收费;有的认为收的费不算多,无所谓;有的怕被刁难,办不好事,遂听之任之。
在林林总总的收费项目中,要让普通老百姓厘清哪些是该收的,哪些是不该收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种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整顿,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取缔。一些大的收费项目应归中央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统一管理,绝不允许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另搞一套。而加大改革力度,减少办事程序,逐步取消收费项目,改费为税,则是减少或杜绝乱收费的根本出路。刘建华